您好,欢迎访问法治湖南!
法治湖南 www.中国法治.net
创客,我的强国梦
中国法治2015-11-22 18:42:35
评论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李东泽
      创客自“登上”政府工作报告的的舞台后,“创客”便成为时代的新宠。创客的“创”有创业和创新的双重意义,既有脚踏实地又有敢于尝试创新的之意。如果从“创客=创新者”这个角度来解读,那么有史以来,无论是四大发明还是第一、第二次工业革命,无不是创新精神的体现,都对人类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。也正是因为不断的创新,人类才能持续进步。
     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,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。当一个民族停止创新的时候,也是这个民族落后与挨打的时候。翻开五千年的中国历史,我们会发现,公元前一世纪到公元十六世纪之间,古代中国人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,在科学和技术方面的发达程度远远超过同时期的欧洲。而自清朝以来,中国老旧的社会制度禁锢了人们的创新思维,中国多次错过了科技革命的可能与机遇。当以英国为首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进行完第一次工业革命,进行技术革命和与之相关的社会关系的变革时,中国却闭关自守,夜郎自大,仍以泱泱大国自称。却不知,因自己的停滞,让自己沦落为资本主义国家的“俎上鱼肉”。
   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。当前,我国处于经济平稳发展期,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,但同时应该看到潜伏的危机,那就是中国有些领域的创新能力依然赶不上美国、日本等发达国家,而发达国家掌握核心科技,利用中国的资源和廉价劳动力发展本国经济。比如,在电子产业领域,国内苹果制造产业链已经形成,从某种程度上讲,苹果是中国的产业,但不是中国的产品,中国成为苹果产业链中最大也是最重要的制造基地,但同时,也是最没有话语权的一个群体,中国国内代工企业从苹果系列产品中挣取的利润仅1.8%,并要付出沉重的环保代价。2010年,美国加州大学的林登(Greg Linden)、克拉莫(KennethL Kraemer)以及美国雪城大学的德瑞克(Jason Dedrick)三位教授合作完成的《抓住苹果全球网络中的价值》研究报告中有数据显示,每卖出一台iPhone,中国工人分得iPhone总价值只有1.8%,而苹果作为iPhone的创造者,却能拿到利润的58.5%。尽管每部iPhone背后都标注着中国制造(Made in China),但这揭示了高科技电子设备中创造者和制造者的差距。美方教授认为,虽然苹果产品的大部分组件在中国生产,但中国在苹果全球产业链中扮演的角色“比外界想象的还要小得多”。而5年过去,中国低利润的手机制造局面没有得到很大改观。2015年11月10日,羊城晚报公布数据显示:拥有核心科技创新技术的苹果三星拿走手机行业的109%利润。区区一个手机产品就如此,那么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其他技术呢?
      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“处处是创造之地,时时是创造之时,人人是创造之人。”在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已经成为一种国家战略的“创客”时代,创客正在创造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未来,他们勾勒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蓝图。我相信,只要不断坚持创新,发扬广大群众的智慧,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,在人人都调动自己智慧和积极性的全民创新氛围下,一定会实现国家富强、民族振兴、人民幸福的“中国梦”。
斗转星移,也许中国古代伟大的发明家们正在特定的时空中,微笑着给予中国创客们富国、强国的精神启示。法治湖南登陆网址:http://hunan.中国法治.net/    中国法治新媒体法治湖南热线:18707318999,QQ信箱875345934
 

责任编辑:中国法治钱春帆唐一扬
上一篇:把“守纪律、讲规矩”挺在前面 下一篇:间谍网上钩鱼?发帖故意说错解放军装备参数以套正解
网友评论
文明上网理性发言,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
7
国内分站
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,未经协议授权,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
Copyright © 2014 by Chinaruleoflaw.net All rights reserved.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
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
备案号: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: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:京ICP证140110号|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:(京)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:京网文(2014)0781-181号